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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领和查找
作者:佚名 日期:2009年10月30日 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标准:对拾遗物品的登记、保管、招领工作,同时负责客人报告的遗失物品的查找

程序:

  1. 拾遗物品处理
    A. 拾遗物品的登记:前台在接到各部门交来的拾遗物品后应与送交人员当面清点核对。有现金或贵重物品的,须通知当值保安到场,与送交人员清点核对,并在交班本中对物品名称、钱款金额、时间、地点、拾获人等作详细记录
    B. 拾遗物品的保管:一般物品登记后送交礼宾部登记保管,较贵重物品由领班(大堂副理)作详细记录标签后存放于保险箱内,一般贵重物品则由领班(大堂副理)与保安部清点核对并作详细记录标签后,与保安部一起将物品存放于总台客用保险箱内
  2. 遗矢物品查找
    A. 在接到客人协助其查找遗失物品的要求后,首先应详细向客人了解和记录遗失物品的名称、大小、颜色、特征、金额及发现丢失的时间、最后使用的时间、可能遗失的地点和可能接触到的人员等信息,如物品较为贵重须立即通知保安部
    B. 根据相关信息及时向有关场所、人员问讯,并积极组织人员前往相关场所仔细查找。同时耐心向客人做好安抚和沟通工作,引导客人回忆并提供更进一步的线索以便查找
    C. 在当时无法查找寻获的情况下,应请客人留下联系电话,约好回复时间后将事情记录交班,一旦寻获立即通知客人前来认领;如果在约定的时间内无法寻获,也应向客人通报查找结果
  3. 失物认领
    A. 确认失主和失物,在此基础上,请认领人填写《失物认领表》,注明认领时间、物品、金额,并由领班(大堂副理)登记认领人有效证件号码。如果是失主委托他人代领还应注明“代领”
    B. 失物交还认领人请认领人当面清点核对,核对无误后请认领人签名确认

备注:本文根据COOHOTEL论坛资料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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