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这一规定早已被认定为霸王条款且饱受批评,而此次武汉市消协、餐饮业协会却将其明文写入行业规范之中,这实在令人大跌眼镜。事实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那么显而易见,武汉消协和餐饮业协会出台的这一行业经营规范是同法律背道而驰的,根本不存在合法性。
一份日前出炉的《武汉餐饮行业经营规范》成了媒体记者关注的焦点。“餐饮企业有权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有权对自带酒水收取服务费……”在由武汉餐饮业协会、武汉市消协和武汉市个私协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看到上述条款,有媒体记者当即发问:“这是中消协多次炮轰过的霸王条款,为何能成为武汉餐饮行业的规范”。对此,武汉餐饮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禁止自带酒水主要是为防范食品安全隐患。(4月22日新华网)
餐饮企业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这一规定早已被认定为霸王条款且饱受批评,而此次武汉市消协、餐饮业协会却将其明文写入行业规范之中,这实在令人大跌眼镜。事实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那么显而易见,武汉消协和餐饮业协会出台的这一行业经营规范是同法律背道而驰的,根本不存在合法性。
而餐饮协会关于出台这一条款的解释就更加难以令人信服了。餐饮协会认为,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等进入餐饮单位消费,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餐饮企业难以找到出现问题的源头,难以追责,而谢绝自带酒水进店则可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这样的说法实在过于冠冕堂皇了,在现代医学和科技水平下,即使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想要检测出中毒食物也算不上是一件太难的事情,进行责任划分都并不困难。因此,餐饮协会的说法难以自圆其说,餐饮协会和消协出台这一条款的真实目的也令人质疑。
在很大程度上,消费者不愿在餐饮单位消费酒水的最大原因无非是餐饮店内虚高到令人发指地步的酒水价格,以及品种繁多、不可避免的相关服务费等等。正因如此,消费者更愿自带酒水,而这却被餐饮企业视为“肥水外流”,亟欲禁止而后快。但餐饮行业却不曾自我反省,试想,倘若餐饮店内酒水价格不是虚高到令人难以接受,那么消费者还会舍近求远、不辞辛劳自带酒水吗?答案无疑是否定的,餐饮企业一面期待虚高价格下的暴利,一面却又幻想客源滚滚,这显然不切实际。但是,如果餐饮企业能够合理的制定酒水价格,消费者自然就会选择在店内消费,对于餐饮店来说,虽然薄利却可以多销,其所带来的绝对利润未必就会比高价酒水来的少。这样一来,消费者不必为霸王条款所困,酒店也不必为“肥水外流”而烦恼,可谓一举两得。
因此,餐饮协会和消协企图用一个打着冠冕堂皇旗号且根本不合法的霸王条款来限制消费者自带酒水,还不如出台条款限制餐饮企业内酒水的价格,还消费者一个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这样既有利于消费者也有利于餐饮企业,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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