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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已付保证金而届时未到的处理
作者:若轩科技 日期:2009年10月30日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标准

1.        任何已付保证金而届时未到达的客人应在第二天中午1200办理离店手续

2.        任何一种形式的已付保证金而客人未到的资料均应完全地保存与存档

程序

1.        夜班接待员在晚间上帐前,应检查已付保证金而未到达的客人

2.        在电脑中客人名字旁输入未到,将离店日期改至第二天,并在电脑中查询(保留至中午1200

3.        填写已付保证金而未到客人的记录单,包括客人姓名、信用卡号码、信用卡过期日、房号,并附上原预订单

4.        复印一份给总台收银处,为第二天中午1200时办理离店用

5.        第二天接待领班必须认真检查并告诉总台收银员

本文根据COOHOTEL论坛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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